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父母要离婚女孩不要开休闲店的妈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11:04 武汉晚报

  一边是摆摊修车、不能给自己卖新衣服的爸爸;一边是开休闲店、每月收入几千元的妈妈。当爸爸妈妈要离婚时,10岁的女儿说:“妈妈不好,我要爸爸!”

  昨日,江岸司法局接待了一对特殊父女。老吴家住汉口花桥,女儿娟娟今年10岁。6年前老吴两口子双双下岗,老吴在街头摆起修自行车摊,每月也能挣个六七百元。但妻子一直未找到工作,夫妻间矛盾渐生。

  让老吴最不能接受的是,妻子在家坐了近一年时间后,竟在花桥一带开起一家休闲店。老吴苦劝妻子无果,变得心灰意冷,只是严禁妻子把娟娟带到店里,严禁娟娟与休闲店的人接触。而妻子索性不再理老吴,也越来越少管娟娟。

  老吴想与妻子离婚,但他每月修自行车的收入,远不能和妻子开休闲店相比。老吴担心法院会考虑经济因素,判决时把娟娟判给妻子。面对着嚷着“要爸爸”的娟娟,司法人员表示,虽然孩子仅有10岁,但法院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力争让孩子有最好的成长环境。

  记者匡志达通讯员王兵新实习生李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