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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1:26 江南时报 |
暴力阻挠法院执法 两被告人被追刑责 本报讯(通讯员 尹春晖 钱亚强 记者 童家松)日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李某某、郑某因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 被依法提起公诉,该案将择期开庭审理。4月10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在常州市孟河镇石桥村委依法执行申请人钟某某与被执行人汤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汤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企图逃离现场。汤某某的妻子印某手拿镰刀对执行干警进行威胁,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将二人带离现场时,被告人李某某、郑某等人强行阻拦,并对执行干警进行谩骂、殴打,被告人郑某还冲到警车上,强行将已被带到警车上的印某拉出来,阻挠执行。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内鬼”骗领信用卡 透支17万元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 尹春晖 钱亚强 记者 童家松) 9月29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倪某、秦某信用卡诈骗一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倪某、秦某均系银行职员。2005年下半年,二人经预谋,采用私刻印章、伪造户口本复印件、收入证明等手段,以虚假的个人资料,先后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支行骗领信用卡5张,向中国交通银行常州支行骗领信用卡3张。2006年4月至6月间,二人使用骗领的8张信用卡消费及提取现金,先后作案25起,透支金额共计人民币170286.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各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