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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手拿预售证就是不开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4:12 今日早报

  开发商手拿预售证就是不开盘

  房地产新规缺少实施细则在广州几成空文

  虽然建设部等有关国家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但由于该政策在广州欠缺相关执行细则和执行部门,这一为防止开发

商捂盘惜售、炒高房价的政策在广州几乎变成一纸空文。

  尤其在今年国庆黄金周,不少已在9月份取得预售证的新盘,都只在黄金周进行预售登记或订金,要拖延到10月中下旬才公开发售。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开发商取预售证后延期开盘,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蓄客和尽量抬高楼价卖楼,如果不禁止,可能再度出现哄抬楼价的现象。

  拿到预售证后迟迟不开盘

  今年7月初,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紧接着在9月,建设部又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整治22种较为常见的房地产市场违规交易行为,其中一项就包括“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

  不过据记者了解,这一政策并没在广州“落地”。如广州市区某楼盘,记者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阳光家缘”网站上查询到其已在9月上旬取得预售证,但该盘在黄金周看楼者众多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要等到10月下旬才发售。对此记者以买家身份打通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投诉热线,向他们投诉了楼盘延期销售的行为。接投诉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开发商虽在9月初就拿到房产证,但网站上所示日期一般会比真正拿到的日期提前几天。他还表示,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10天内开始销售商品房的政策,在广州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执行文件,因此也没有相关的执行细则。

  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个国庆黄金周,开发商依然我行我素地拖延发售时间成为了普遍现象。

  开发商容易规避新政策

  对于为何取得预售证后不肯在10日内开盘,有开发商负责人就提出,其实听到建设部有这个规定后,加上黄金周的关系,发售日期已经比以前提早了很多。据了解,在去年房产开发商捂盘成风的时期,广州有个别楼盘甚至取得预售证后整整超过半年都不开盘。据个别要在10月开售的楼盘负责人说,目前市场状况也不是很乐观,推到10月才销售也不是刻意要延迟,只是想累积更多的客户,看状况再定价和制定营销策略。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政策即使在广州“落地”,其实开发商也很容易就能规避。因为政策里只是很含糊地要求“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开发商可以先拿部分单元的预售证,或者对前来的买家提出“天价”,吓退那些一看到预售证就想买房的市民。只要略微变通一下做法,这一防止捂盘的政策就变得毫无实质作用。

  但广州中原地产项目副总经理黄韬表示,其实在这个黄金周,因为后市仍不是很明朗,广州开发商捂盘销售的做法已经大大减少,推迟销售日期无非是为了看清市场,如果买家反应好,开发商宁愿提价销售也不愿捂盘。

  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落实执行细则,禁止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降低消费者的买房风险。(0510801)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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