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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明确整治饮用水源等3项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8:2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明确了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工业园区集中污染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3项重点,都是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

  “在各地环保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特别是环保总局处理的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和湖南

岳阳砷超标事件,集中反映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处理事件中,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已明确要求两省政府坚决处理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责任人。

  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各级环保部门都要以此为鉴,深入扎实地开展排查行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按照环保专项行动的三个重点要求,进行深入排查,切实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的企业,也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背后的保护伞和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解决环境执法难的问题,还需要在法制、体制、机制和能力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这位负责人提出,希望通过督察行动,不仅能够促进地方环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还将认真研究分析制约环境执法方面的问题,解决影响环境执法的深层次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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