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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贪也没机会” 昆山检察院强化预防村官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9:54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0月5日电(记者田雨)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做法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在严肃查办侵犯农民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防止农村干部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贴发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现象,让个别有“歪念”的农村干部根本没有机会“捞好处”。

  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斌给记者介绍了一个案子;今年上半年,昆山检察院立案查处了昆山市沿沪产业带规划建设部动迁房安置工作负责人王洪波受贿案。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王洪波利用负责安置农民动迁房的职务之便,收受有关房屋中介公司贿赂6万余元,并为之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经济发达的昆山,这个涉案标的额6万元的案件,也许只能算是个“小案子”。但张斌和他的同事们有自己的判断:“要知道,王洪波收受贿赂后,在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弄了不少‘手脚’,老百姓意见非常大。”

  昆山检察院把这起案件定性为“一起典型的坑害农民利益,妨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他们大张旗鼓地把这个“小案件”依法查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这起案件的查处,同时还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防止了一些农村干部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贴发放等方面可能出现职务犯罪现象。”张斌说。

  在打击的同时,昆山检察院不断强化农村职务犯罪预防。他们积极参与配合辖区内的淀山湖镇党委、政府推出镇、村重要事项听证制度。其中听证的项目包括:涉及镇、村大笔投资的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

  听证会代表则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政府各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是必不可少的。

  张斌认为,“听证制”通过严格规范的听证程序,提高了政府重大事项的透明度和诚信度,还为一些怀疑其中有“暗箱操作”的老百姓解除了疑虑。

  事实上,“听证制”也将预防的关口前移。在淀山湖镇围湖取土工程、老街改造、安上村2.4公里村级道路建设、400万元打工楼建造等镇、村重点工程招标和建设过程中,昆山检察院本着“参与不干预”的原则,通过“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能否参与竞标进行资格确认;通过参加听证会对不妥之处提出建议;在工程签订合同时,与有关方面签下“廉政实施意见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察官定期不定期地前往检查,落实预防措施,开展预防宣传;在工程结束时一起参加验收。

  “昆山市检察院参与听证制,在农村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了一些农村干部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贴发放等方面可能出现职务犯罪现象,特别是针对以往易出问题的工程建设,让个别有‘歪念’的农村干部根本没有机会‘捞好处’。”昆山市政法委负责人评价说。

  据介绍,目前,昆山检察院参与的经过听证程序并完工的镇村重大项目和工程,没有发生一起镇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做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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