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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生广东禁否须待节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将组织危害性评估后再决定是否报请省政府叫停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廖怀凌、通讯员谭德平报道:广东省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科长陈卫东今天上午接受采访时指出,省卫生厅将在节后组织针对淡水鱼生等水产品的寄生虫污染、人食用后发病的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危害性评估,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报请省政府在全省禁止食用淡水鱼生。

  针对近期北京、江门相继发生因生食或半生食福寿螺、东风螺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事件,广东将密切监控各地食源性寄生虫病发病情况。目前广东没有群体性广州管圆线虫病发病报告。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水产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寄生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产品,要依法销毁。

  广州市卫生局近日紧急叫停生食淡水鱼生,但广东省卫生厅、国家卫生部却没有发出相应文件。有关专家解释,淡水鱼虾与河豚鱼、毒蘑菇不同,不是《食品卫生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发现有大规模人群感染,紧急情况下省级政府才有权叫停。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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