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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月饼途中受损 消费者索赔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物流公司为省成本常“甩货”,服务质量难保证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快递月饼途中受损,能否照价赔偿?昨天,深圳市民陆小姐向本报记者诉说了她的遭遇,而律师的说法让她更加惊讶:即使打官司她也未必能赢,因为目前缺乏这方面的统一赔偿标准!

  陆小姐说,9月4日她委托一家有一定知名度的快递公司,寄了8盒价值千元的月饼到武汉,付给运费84元,结果到货时铁盒被压坏,对方只能拒收。陆小姐认为,月饼包装很重要,被压坏就意味着不可能再送人,快递公司应该照价赔偿。

  但对方推来推去,一时称只能赔三倍运费,可以退月饼;一时又说月饼不退。律师则分析,目前铁路和民航货物的赔偿,有一个按重量赔偿的标准,而公路就根本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很多物流公司的做法是按运费的3-10倍赔偿,并在收运单上注明。于是,就出现了这一条款是否“霸王条款”、是否已尽告知义务的问题。此外,货值到底是按其成本价,还是其零售价,还有如何证明货值等等,也没有统一标准,发货人维权不易。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助理江川说,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消费者托运时可购买财产险。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物流公司为省成本“甩货”现象很多,一盒月饼从深圳到武汉,起码经过二三手,层层分成,服务质量难保证。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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