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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公司改变政策 员工卷走货款1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1:4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5日讯(记者任鹏通讯员王兵甄礼)一名男子因为经济利益与所在公司发生纠纷后,携带销售的货款19余万元不辞而别。日前,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受理此案后,不远千里奔赴该男子老家将其抓获。

  今年3月,济南某涂料公司在青岛设立办事处,聘刘某为办事处经理。按照公司与刘某达成的协议,刘某向公司缴纳10万元抵押金,可以从公司获取20万元的货物,刘某将货物

销售完毕后,应按时向公司回缴货款。但刘某来到青岛后,由于货款回缴不及时,与公司关系一直比较紧张。

  今年6月初,公司决定不再向刘某提供先销售后回款的优惠政策。这一做法激怒了刘某,回到青岛后,刘某将仓库内库存的货物全部低价处理,共销售得款19余万元。得到钱后,刘某就不辞而别。

  公司向警方报案后,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刻组织民警展开调查,于日前奔赴江苏省宜兴县,将刘某抓获并带回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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