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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政府获得“窃听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1:56 江南时报

  中新网5日电 美国上诉法院4日裁决,美国政府可以继续对美国人的海外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监视,直至上诉法院做出新的决定时为止。

  此前,一名地方法官裁决称政府监视活动非法。泰勒法官8月份裁决称,国家安全局已实施五年之久的国内窃听项目违反了美国人的民事权利,因为政府没有向法院提交其进行监视活动的理由,也没有获得法院的许可。

  白宫发言人达娜·佩里诺称:“这一项目对于防止恐怖袭击至关重要,它完全合法,我们很高兴看到它在上诉法院对案件受理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期间将被允许继续进行。我们非常不赞同案件受理法院的判决。”

  布什政府坚持称其“恐怖分子监视项目”对于保护公众的安全是必需的,但一些民权活动人士和议员称,布什总统授权在未获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监视活动超越了他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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