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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欠款忘催要一纸欠条成空文 老汉:没想到欠条也会“过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2:39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胡巨阳通讯员王富枝)拿着已“过期”的欠条走出法院大门,新密的王老汉心里一下子空了,800多元钱就这样没了,那可是20多袋面啊。

  家住新密市的王老汉,1998年和老伴在新密市长宁街北段开了一家粮油门市部,老两口就以出售粮油和面粉维持生活。同年9月,在长宁街上一建筑工地里做饭的李某,几次来到店里赊欠面粉,共计870元。他给看店的王老汉的老伴写了张欠条,内容是“今欠面前(

钱)捌佰柒拾元,月底还款”。

  老伴不识字,王老汉担心字写错了,李某会不认账,李某却说:“俺这么大个工程还会赖你这几百块钱?过几天得空就给你送过去。”

  王老汉时间一久就把此事忘了。李某的工程已交工,但其再没出现过。

  国庆节,王老汉找到那张8年前的欠条,走进新密市法院立案大厅,他要通过法律找到李某,讨回其面钱。

  然而,值班法官却不予立案。理由是“您的欠条上约定是月底还款,这几年您又没找李某要过债,已过了民法规定的两年诉讼期限,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什么时候起诉都可以”。

  至此,王老汉才明白,欠条也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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