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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免职”不能根治“红包”症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6:00 光明网
陈德沛

  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在国庆节、中秋节期间,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对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读到这则新闻,估计窃笑的不止笔者一个,原因是节前禁止收送红包早已是有关部门的习惯性动作。假如硬是要从今年的通知里觅出新意来,那就只有“一律先免职”这一点

了。但问题是:“免职”能根治“红包”情结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纵观根治“红包”的历史,每年总能发现方法上的新意,只可惜,这种新意只不过是“旧酒换新瓶”的游戏,对整治“红包”丝毫不凑效。

  当前的贪官就如体内产生抗药性的蛇虫鼠蚁一样,已根本不把杀虫剂放在眼内了。也就是说,即使制度再严,贪官早已不为所动了,近年来挖出来的贪官越来越大就是最好的佐证,其因正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节日不准收送?行,节后可以吧。不准收送贵重物品?行,老朋友送我孩子去北京读大学不算吧。买官卖官?现在官与官之间早已没有直接关系了,谁当上官只不过是因为谁是谁的谁而已。收到“红包”要上交?这更是容易之至的事情,对策如下:大“红包”留着,小“红包”上交纪委,既可树立“政绩工程”,更可作为“掩护费”,然后心安理得去收“大头”,一箭双雕吧?

  严惩既难医治“红包”症结,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笔者以为,症结就在到底谁来监管“红包”收送、谁来严惩收送“红包”等这些问题上。香港有独立于所有权力部门之外的廉政公曙,美国白宫更有专门的部门监管总统所收礼品是否超过200美元,其权力凌驾于总统之上。但国人如何监管“红包”事件呢?是大“红包”监管小“红包”!地球人都知道,我们的官场是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什么官官相惠等现象普遍存在,而且,要一个收了大“红包”的大官亲自去严惩收小“红包”的官,总免不了有“搞笑”之嫌。如此看来,在一个监管“红包”事件的独立的权力部门产生之前,“红包”还是要流行的,谁也阻挡不了。

  笔者的亲身经历或可佐证现实中“红包”现象的繁荣——笔者是一名小职员,本来与红包没多大干系,但最近几天,还是与“红包”有过擦身情缘:朋友托我帮忙把一份“红包”送到我一位当银行信贷员的同学手中;外父他老人家命令我必须送“红包”给孩子的老师;昨天傍晚下班后几位同事相约出外吃饭,跑了几间大酒家竟然全客满了,听说大部分是企业宴请政府部门的;经过一家五星级酒店,几位阿婶冲出来问我有没有月饼券或者其他购物券,八折收购,我不解,她们说:一看你就像个当官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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