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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会同学 照相惹祸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06:19 华商网-华商晨报

  

饭店会同学 照相惹祸端(图)

  王先生身上几处骨折

  ■记者张墨寒摄晨报讯(记者刘钊)因为在饭店拍照,一场兴高采烈的老同学聚会,却以一场争吵收尾。

  53岁的王先生从聚餐的饭店二楼滚下缓步台,摔成骨折……

  被人踢下还是自己不慎跌落?

  顾客、饭店各执一词。

  争执因为在饭店内照相

  昨日9时许,武警辽宁总队医院脑系科ICU病房内,王先生紧皱着双眉。

  就在14个小时前,王先生还和十几名老同学在于洪区白山路14号某饭店聚会。

  据其同学齐女士介绍,他们是沈阳市第九十七中学的70届毕业生,“我们一共16人参加聚会,中学毕业后一直都没机会这么多人凑到一起,直到出事前,我们都玩得非常高兴……”齐女士叹了口气。

  记者从医院的检查单上看到,王先生肝左叶多发囊肿、周身软组织挫伤、左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右枕骨远端骨折……

  “事情是昨晚7点多发生的,老王被人从二楼楼梯口踢了下去。”齐女士说,争执的起因就是为了在饭店内照相。

  伤者挨打后被踹到楼下

  据齐女士介绍,“饭店到晚上7点开始有节目表演,顾客可以互动,我们就跟着一起跳,老高拿出相机给我们照相。饭店却说有不让照相的规定。”

  “这时,几个饭店的人就把老高围上了。饭店老板说要找老高下楼唠唠,我们当然不让,就在楼梯口僵持住了。”齐女士说。

  此时,王先生也赶到楼梯口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就问一句‘咋的了,老高哪?’一个男的上来给我一拳,打在左脸,又往腿上踹了一脚。我顺楼梯骨碌下去,当时就昏了。”王先生断断续续地回忆。

  齐女士表示,打人男子三十几岁,并未穿饭店服务员衣服,“男的打完老王就想跑,被我们给拦住了。大家打了110和120。老王那晚就喝了二两白酒和一瓶多啤酒,肯定没喝多。”

  饭店顾客跌落与我们无关

  昨日11时许,记者来到王先生曾就餐的饭店:“禁止拍照、录像、录音”的条幅贴满饭店的各个地方。

  “我们表演的节目花费了三四个月才排练出来的,是我们饭店的商业机密。”饭店老板张先生表示,齐女士他们不仅在饭店里拍照,还在节目表演过程中对节目进行拍摄,饭店当然不会允许。

  “他们7个男的喝了13壶2两的高度白酒和24瓶啤酒,一个个醉醺醺,站都站不稳。我们服务员劝他们别拍照,他们不听,还对我和服务员连推带搡的。”张先生说。

  “他们所指那个踢人的,是我们饭店的顾客,当时不知道是不是碰到他们,就被当成打人的了。现在,那位顾客还在派出所呢。”张先生说,“顾客的跌落与我们无关,如有需要,不排除用法律的方式解决。”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截至昨日上午,被指踢人的男子未承认自己伤人。

  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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