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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纠纷案多嘴角 一言不和动起手打架斗殴无赢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13:0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10月4日,仅柳州市城中巡警大队,就接到打架斗殴的报警求助11起,占当天出警总数近一半。据了解,这些打架警情,大多是因为纠纷双方说话不注意引起争执后,双方不冷静动手打起来,结果大多数双方都受了伤。

  当天下午3时许,43岁的柳城县人骆某,在滨江路柳堤把一些剩饭剩菜,给一左脚趾残缺的同县男子韦某吃,并要求他吃完后帮自己冲洗一下公厕。韦某吃完后没有及时动手帮

冲洗公厕,骆某当即指责韦某好吃懒做,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后骆某动手抽了韦某一耳光,韦某倒地后称其左脚已不能动。

  110民警和120医务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救助,医生经初步检查发现,韦某左膝部确有问题,很可能有骨折,需要进一步拍片检查。目前韦某已被送医院治疗,民警将骆某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当晚7时30分左右,吴某与小工马某开一辆高顶篷,到桂中大道一狗肉馆收啤酒瓶。此前狗肉馆老板熊某多次催吴来收,但吴没空过来,当天吴又姗姗来迟,加上其将车停在狗肉馆大门口,熊某认为影响了自己做生意。熊叫吴将车挪开,但马某嫌搬运酒瓶距离太远。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后大打出手。

  当晚9时18分,53岁的妇女关某和女儿潘某、女婿刘某,骑车路过柳江大桥北端附近停车等候红绿灯转换。绿灯亮起时,潘某起动电动车稍微慢了一点,骑单车跟在其身后的45岁妇女王某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便出言催促潘某快点走。关某一家人认为王某不应该在公共场所朝自己乱吼,双方由此发生口角,最后竟停车大打出手。混战中,刘某被抓花了脸,上衣被撕烂;王某的嘴角也被打得鲜血直流。

  (徐文秋)编辑:邓慧作者:徐文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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