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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体经济":愿景离现实有多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15:46 新华网

  罗天柱 作者文集

  位于四川省成都近郊的鹤林村,把分散的农田、宅基地等集中起来统一使用,由村级组织与房产商、投资商合作,盖厂房、建楼房,发展吸纳农民入股的集体企业,传统的村落渐渐显示出现代文明社区的面貌。专家称,鹤林村创造的“新集体经济”模式,为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城乡一体化提供了理想发展模式。(2006年10月05日新华网)

  专家说鹤林村的模式是城乡一体化理想的发展模式,笔者有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应该把鹤林村的模式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样板,积极推广。第二种理解是,鹤林村的模式是理想中的模式,现阶段少数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效仿这种模式。不知专家本意是什么,如果是笔者理解的第二种意思,举双手赞成。如果是笔者理解的第一种意思,则想谈点不同看法。

  凡是了解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人都知道,现在许多行政村的村级组织承担着不少债务,笔者所在地区就是这样。造成村级组织债务累累的原因之一就是前些年发展村级集体企业造成的严重亏损直至倒闭。相当多的村级集体企业严重亏损直至倒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条不能忽视,那就是一些村干部把集体企业当成谋私的“主渠道”。以笔者掌握的材料看,农村办企业,只要粘上“集体”二字,亏损的比赢利的多。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盲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往往脱离农村现实,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可能走“大锅饭”的“回头路”。

  也许有人反驳:我们讲的是“新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经济。笔者何尝不知这一点?但是,目前连一些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都在不规范运作,董事长一手遮天的情况还少见吗?中小股东被剥夺知情权的情况还少见吗?村级股份制企业运作也同样难以规范,不规范怎么能应对市场竞争,也难免产生腐败。

  鹤林村的模式的确是理想中的模式,但在现阶段,对于多数农村来说它还只是个愿景。这个愿景实现的那一天离现在还有多远?恐怕不会是很近。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们再也不能犯急于求成、欲速不达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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