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上门女婿”的土地权利纳入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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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7:40 潇湘晨报 |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今后在浙江,“农嫁女”“上门女婿”的土地承包权益都将得到法律的保护。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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