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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外资参与新农村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08:1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省政府日前发布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据悉,这在我省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见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扶持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措施。

  为促进农产品出口持续增长,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从今年起设立省农产品出口促进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出口基地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质量

控制体系建设和品种品质改良行动。外贸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要注重向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倾斜。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国际质量认证、GAP认证、有机认证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给予补助。对入选商务部和山东省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农产品出口促进的比例,优先支持农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享受与出口企业同等的市场待遇和扶持政策。

  为提高引进国外农业资金和技术水平,推动农业“走出去”稳妥发展,意见还首次提出,支持外商投资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外资参与村庄整治,对在村庄整治中产生的废旧宅基地,允许外商投资开发农业等国家支持的项目。

  意见同时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农业对外开放目标:到2010年,创建100个具有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出口基地、100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企业、50个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50家境外农产品贸易营销机构,发展20个农产品出口重点行业协会,形成一个以基地为基础,以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为依托,国内国外联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对外开放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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