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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贴拍卖公告法院侵犯了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7日11:0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昨天才刚从外地回广州的张女士(化名)发现,她的房门已经被法院贴上拍卖公告,称由于拖欠银行债务,要对房屋进行拍卖。张女士认为此举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

  家门被法院贴拍卖裁定

  十一长假快结束了,家住广州的张女士昨天下午从外地回家,刚跨入小区的大门,几名平时要好的邻居就围了过来,询问她的房产官司怎么样了?是不是要搬走?张女士十分不解,自己因为欠银行钱而吃了官司被法院判定要限期还款不假,但这并不是件光彩的事儿,她也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怎么现在全都知道了。她假借有事匆忙告别了邻居,上楼到自家门前,这才知道了答案。原来,门上贴满了纸,张女士拿下一看,竟是法院的文书,原来,法院已经于9月30日在她的门上贴上了裁定书和公告,称因她下落不明,法院向她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等。

  张女士称她当时涨红了脸,立即将这些文书取了下来,倒不是她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意见,而是法院将这些事情公之于众,让她觉得十分丢脸。张女士认为,这些都是她的个人隐私,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这不仅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也降低了她的社会评价,让人们都觉得她是个赖账的人,但很多内情其他人并不知道。

  其他方式不能送达可公告

  张女士的疑问是,“为什么要用公告这种方式?难道不能将文书装到信封里塞到她的家中或者邮箱里?”

  据张女士介绍,此前法院曾经给她打过电话,叫其签收判决书,但张女士并没有前往法院,之后就离开了广州。律师钟伟认为,法律规定,送达有很多种,在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法院在不能够直接送达,也不能采用通过其他人转交和邮寄等方式送达司法文书的情况下,是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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