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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5060”居民 可办医保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4: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本报采访金牛区有关人士解答市民关心的相关热点问题

  金牛区在我市率先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从10月1日起,即使是没有单位的“5060”城市居民,也同样可以享受医保!此消息在本报见报后,许多市民打进了电话咨

询。本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金牛区有关人士进行了采访,现一一答复于下。在经历黄金周大假之后,今起,符合条件的金牛区居民,即可前往办医保啦!

  问:参加的范围和对象?

  答: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2006年9月30日前户籍为金牛区的城镇居民。

  问: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怎样缴费?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征缴,也可按当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缴纳15年。期间,自动脱保者,其所缴保险费不予返还。低保人员参保,实行按年缴费,特困低保人员由街道办事处代为办理。

  问:城镇居民参保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支付一部分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按照《成都市金牛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支付。

  问:特殊疾病有哪些?

  答:特殊疾病有以下几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类风湿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肺结核、帕金森氏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类疾病。

  问: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和特殊疾病门诊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报销费用=(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自费部分)×[75+(年龄×0.2)]%。

  举例:如一个50岁的病人住二级医院,发生住院(或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为10000元,其中自费部分2000元,其报销费用计算为:(10000-580-2000)×[75+(50×0.2)]%=7420×85%=6307元。

  问:上述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即: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580元,一级医院和无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0元。

  问:住院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为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2006年为69116元)。

  问:参保后,还可以参加何种险种?

  答: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参加成都市补充医疗保险(一)、(二)、(三)。

  问:在哪办理?

  答:办理地点: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新金牛 本报记者 杨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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