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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病是瘸了一条“服务”的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6:00 光明网
柳毓珑

  最近一段时间,涉及城管与商贩的新闻不绝于耳,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人们议论的焦点。对此,城市决策者、执法者乃至全社会亟需反思。

  多年来,决策者和执法者缺少服务意识的城市管理理念,导致了决策者看哪不顺眼,城管就得整治,说不准有“摊点”,城管就要取缔的怪状。在决策者对执法者花样繁多、层层考核的压力下,城管人员只好与商贩不断的进行着“饭碗”之争,于是就有了掀筐子、

砸摊子、抢车子……全然不见服务的影子。

  其实,城市管理是一门系统而又复杂的科学,需要靠较高的行政能力和丰富的政治智慧,去研究、探讨和实践,绝不是按长官意志“一刀切”那么简单。小贩的存在,不仅是市容市貌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的交织。简单地把它“诊断”为城管不力,决策者的喜好病、社会上的杂症都让城管吃药甚至拿城管开刀,显然有失公平。

  城市发端,缘于商贾云集。现在欧美的许多大城市,也都允许小商小贩存在。试想,没有小摊点的城市还是城市吗?为什么今天我们的城市里就容不下商贩呢?城管问题出现在执法者身上,根子却在决策者的脑子里。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帮洛阳桃农解决进城卖桃难问题时说,城市管理要搞,也要让小商小贩进城卖东西;建设部一位副部长表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你看,总理、部长都发话了,我们的城市决策者就再别以基层之心度上级之腹了——何必一有来宾,就要琢磨人家的眼神,而逼着城管跟商贩过不去呢?再说了,你们的政绩就那么重要、审美水平就那么专业吗?

  让商贩存在,肯定不是放任自流。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市民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如果相关措施不到位,小商小贩难免会给城市的市容、交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问题是要让执法者明确应当做什么、怎么做。以服务为宗旨的执法理念,也包括了城管执法在内的行政执法活动。为商贩提供服务和保护,善待和厚爱他们,理当是管理的重要内容。老一套的对商贩单纯的罚没、取缔的做法,肯定不是服务。笔者赞同调整和改进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支持商贩进入城市的建议,赞同海口将市内马路划为三类,让商贩知道哪些道路不能设摊、可以设摊的做法。一个布局合理、市容有序、商贾云集的城市,不是更像城市、更有人性、人气和生机吗?

  当城管工作迈开管理和服务两条健全的腿走路的时候,不排除还会出现新“乱”,不过,这种“乱”已不再是理念问题,而是因为相关措施没跟上。要相信,治好了城管的服务“瘸腿”后,城管与商贩是会成为好兄弟的,是可以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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