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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撤并一个乡镇奖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8:20 潇湘晨报

  本报讯据大众日报报道,今后,山东省乡镇精简分流一名人员,山东省财政奖励1万元;撤并一个乡镇,奖励50万元,以进一步调动基层深化改革、减人节支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调动基层深化改革、减人节支的积极性,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山东省政府决定,加大对精简机构人员的奖励。对2005年各县新撤并的乡镇,奖励额由上年的每个乡镇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精简分流人员奖励额由每人7000元提高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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