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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郴州纪委是怎么变成“曾家大院”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8:45 正义网

  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湖南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人们奔走相告,举城狂欢。这种情形连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时也未有过。这不由得让人疑惑:一个纪委书记,何至于达到这种地步?有官员称,“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10月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李大伦是贪官,比之于李大伦,曾锦春既是贪官,又是酷吏。曾锦春一手遮天,上

下其手,全盘通吃,非常霸道。在郴州官场,谁也莫敢拂其意,撄其锋。否则,随便就被找个借口“双规”了。在郴州,被他“双规”过的干部不计其数。郴州市辖下的桂阳县,县城有条街叫城南街,在这条街上坐落着许多政府部门,如公路局、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在这条街上,所有政府部门的一把手都无一例外被曾锦春“双规”过。

  除了对党内干部动辄“双规”,曾锦春又创造性地对民营企业家实行“双规”。宜章县一位民营企业家,既没担任过任何行政职务,也非党员,但因为一场官司纠纷,开罪了曾锦春,就被“双规”了。还有一位民营企业家,因为舍不得每年掏40万元给曾锦春换取“挂牌保护”,惹怒了曾锦春,几年来前后一共被“双规”了三次,最后不得不外出流亡,不敢回家。

  使用“双规”清除异己、牟取暴利,成了曾锦春的拿手好戏。曾锦春把郴州市纪委弄成了“曾家大院”,执纪变成了私设公堂、滥用私刑。在郴州市纪委,曾锦春经常这样发号施令:把X X带到郴州来,进行双规。在曾锦春的淫威下,郴州市的政治生态遭遇了怎样的灾难,不难想象。自1995年曾锦春任郴州市纪委书记,到他2006年9月19日被“双规”,实名和匿名举报他的人就持续不断,以至某些部门积压的举报材料高达两米有余。鉴于举报不断,湖南省纪委曾三次对曾锦春实施调查,但每次都不了了之,以至曾被称为“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

  今天曾锦春自己终于被“双规”了,此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然而额手之余,我们也有更多反思。一个以权谋私的党内蜕变分子,不管有多少人举报他,但就是没有人敢把他拉下马,早该倒掉却偏偏就是“三不倒”。为什么用人制度、监督制约制度,遇到曾锦春就成了纸上谈兵?倘若这个问题无解,那么今天查处了一个曾锦春,谁又能保证明天不会再有像他一样的人物冒出来?

作者: 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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