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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勇斗色狼躲过一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9:13 南方新闻网

  女童勇斗色狼躲过一劫

  韶关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5年

  本报讯(记者陶德富通讯员汪次安)韶关市犁市镇某小学11岁女生小红(化名),在放学途中遭遇一色狼,小红拼死反抗最终躲过一劫。近日,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韶关中院以

强奸(未遂)罪判处被告人晏某忠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7月2日16时许,被告人晏某忠在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石下村大石山一小路遇见放学回家路经此处的小红(女,1993年7月出生),晏某忠见四周无人,遂起歹念将小红抱进路旁的树林里,压倒在地,小红反抗大叫,晏某忠即拿出尖刀威胁说:“再叫就捅死你”。随后,晏某忠欲对小红实施强奸。小红乘晏某忠不备将其手掌咬伤,并奋力抢夺晏某忠手中的刀。在夺刀过程中晏某忠的手指被划伤,他松开小红察看自己的伤情时,小红趁机逃走。

  晏某忠归案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晏某忠有期徒刑5年,后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省高院后作出上述判决。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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