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路“晒场”拷问行政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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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09:26 四川在线 |
最近笔者常在乡下走动,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农民,在水泥公路上打谷、扬场。听同车的旅客们介绍,一到收获农忙季节,这种现象尤其普遍。 从村间公路,到乡镇干线;从大金省道,到106国道,把马路当晒场的情形,由来已久,绝非个别。相关部门前段时间整治过好几次,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无法根除。 在马路上打场、晒粮,严重影响公路交通。晃来晃去的人影,让司机提心吊胆;软软厚厚的稻草,让车轮东倒西歪。稍不留心,就会酿成交通事故。特别是那些打场晒粮的百姓,拿着长长短短的工具,站在马路上,一遇到汽车突然而至,忙乱之中,往往手足无措,极易丧命车轮。 如此铤而走险的事情,老百姓为什么还要干呢? 原来,自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基本上变成了空架子。生产队的公共财产被农民瓜分,原有的公共晒场也被当作闲基空地,分给了农民建房。作为个人,农民没有空余土地、也没有经济能力自建晒场,作为集体,村民小组也丧失了原有的经济基础,建不起晒场。所以,在我市广大农村,有近60%的乡村,没有足够面积的公共晒场,无法满足农民打场、扬场、贮草、晒粮的需要。 万般无奈,农民们只好集体“上路”,把马路当晒场。 地方政府在解决马路晒场问题时,一定要根据地方实际,着力治本,不要只浮在面上,发几个通告,喊几句口号,或者到公路上一阵乱烧、乱丢。 作为党的一级政府,地方乡村政府一直担负着为农民排忧解难、带领农民奔小康致富的历史重任。如果在实际工作中,连农民打场晒粮的场地问题都不能解决,那他们还能够帮助农民解决什么呢?“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岂不是成了一句梦话?! 以前经常看到报刊杂志上宣传,说我们的一些乡镇干部、地方官员,如何如何为人民服务,如何如何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马路晒场”这件事上看去,很多都是堂皇之词,冠冕之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实质就是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依照农民的切身需要,为农民服务。不是建高楼,树标本,立样板,做面子。更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说实在话,一个地方马路晒场的多少,完全可以从侧面折射出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官员的为民意识、行政能力。 马上又到了秋粮丰收季节,但愿我们的这些父母官,能沉下心来,为农民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实事、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