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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无加班费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0:03 红网

  红网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如果黄金周期间单位安排你加班但又没有加班费,你可以立即打电话投诉!长沙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节后集中受理加班讨薪案件,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举报,投诉电话为0731-4428020。

  每逢节假日,用人单位普遍将加班任务从正式职工转移到农民工和临聘人员身上,

从而达到节省加班费支出的目的。对此,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农民工和临聘人员同样是劳动者,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并不得以补休代替。国庆黄金周的7天长假中,1日至3日是法定的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300%的工资,且不能补休;其余4天为劳动者法定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

稿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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