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从陈良宇案说反腐与防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1:18 正义网

  陈希同案曾被称为“共和国第一大案”,陈良宇案似乎亦可与之“相提并论”了。这样的“大鳄”落马,没有中央坚定的反腐决心和显明的态度,是不可想象的。民众热烈拥护。境外舆论同样给予了正面的评价。这一切都明确显示,这是一起深得民心之举。

  回顾这多年来,我们反贪的力度确是日益加大。抓出来的贪官不仅数量多,贪官的“爵位”也高。然而,握有权柄者却依旧大有不把这些“前车之鉴”当回事,“贪胆”愈来

愈大,而且腐败现象年轻化突显。且不说交通部门,就是司法部门也不例外,阜阳中院发生腐败窝案震惊全国,“三任院长‘前腐后继’”。这实在值得人们深深思考的。

  从多年打击贪污腐败的状况来看,防腐显然显得相对薄弱。如同防病重于治病,防腐重于反腐,是极为浅显的道理。反腐的成本高,腐败造成的后果严重,既包括经济上的损失,更在政治上产生恶劣影响,在道德上产生无形的腐蚀。难怪这多年来,抓了一批又一批贪官,如同割了韭菜又一茬茬长出来一样,一直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不受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温床。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监狱里说了一句真话,“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一语道破,抓贪官反腐败重要,建立严严实实防腐体制,根除或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才是更为重要的。

  要真正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美国前贸易谈判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在北京谈判,为自己心爱的女儿买了43件玩具娃娃,回国被海关检查,认定她超额携带42个。媒体立即大肆鞭挞,巴氏只有认错、补税。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夫妇低价买房,舆论揭露出来以后,这位总理就受到国家审计长办公室的传呼(8.18《现代快报》)。如此“小事”,如此受到公开揭露,还有谁敢于偷偷伸手?陈良宇的违法违纪行为,以笔者孤陋寡闻,也不时听到来自于民间“小道消息”的传闻,今天看来也得到印证。遗憾的是,对陈良宇的四大腐败,我们的舆论却一直是那么沉默,是嗅觉失聪而麻木还是别的什么缘由呢,发人深思。

  已经有明文规定的防腐法规,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同时要针对反腐实际切实建设更加严密的防腐制度,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漏洞,不留一个马虎眼。芬兰就连收受礼品的限价都有明确规定,超过了就以受贿论处,可操作性极强。我国早在1995年就制订了关于官员申报个人财产的规定,但人们似乎还一直没有看到哪怕是一个官员对自己财产有个明细公布。法规的如同虚设,客观上使某些心怀贪念的官员,变得更加大胆起来。教训是深刻的。

  要切实理顺检察、监察机构与同级党政的关系,建立有利于防贪反贪的强有力体系。大量事实证明,由于人所共知的种种因素,同级检察、监察机构归属于同级党政的领导,是不利于防腐反腐的,尤其对同级的主要领导。这就是胡建学所说“官做到我们这一级,也就没有人管了”的根源。只有在他们作恶多端,民怨沸腾,才会惊动上级检察、监察机构进行查处。这么一来,一个贪官常常是多年以后才受到惩罚,甚至边腐边升,这已经不是什么罕见新闻了。他们所造成的危害大,影响坏,不言而喻。这也就凸显出检察、监察机构由于体系的不顺,大大影响了检察、监察的效率。检察、监察机构应该独立行使检察、监察权,只认公务人员是否违纪违法,而不认官位的高低。它们只对人大负责,对人民负责。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因为与“小蜜”搞了个婚外情,不照样受到检察机构的追查吗?不妨借鉴“拿来”。

  腐败不治,国何以安,民何以富?香港如何能在2、30年内由最腐败走向最廉政的一个地区?重要的一条就是强化了防腐。陈良宇案显示了中央反腐的决心,笔者以为,更应该在防腐方面作一番深刻思考,在防腐方面切实加大力度。

作者: 曹友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