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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台湾”不等于“台湾国” 民进党“自欺”亦“欺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4:07 中国台湾网

  台湾《联合报》今日刊出社论指出,“台湾”不等于“台湾国”,“台湾国”更不等于“台湾”,一字之差,正是民进党“自欺欺人”的巨大运作空间。

  社论说,民进党的“没有族群问题,只有认同问题”论调,陈水扁说过好几次,并多次见诸正式文告。此说的逻辑架构是:“只要认同台湾,就是台湾人;只要爱台湾,就是台湾人。”

  而民进党所说的这个“认同问题”,暗藏着语言的吊诡。当民进党使用“台湾”一词时,十之八九,它说的其实不是“台湾”,而是“台湾国”。

  文章指出,在民进党的政治语汇中,十之八九“台湾”就是“台湾国”,“台湾国”就是“台湾”。有时减一个“国”字,有时加一个“国”字,但其实皆是同一指涉。因此,当民进党说:“认同台湾,就是台湾人;爱台湾,就是台湾人。”其实是在说:“认同台湾国,就是台湾人;爱台湾国,就是台湾人!”亦等于在说:“认同台独,就是台湾人;爱台独,就是台湾人!”

  “认同台湾,就是台湾人”,此说自属正理;但是,若主张“认同台独,就是爱台湾”,甚至“不认同台独,就是不爱台湾”,则颇有争议空间。

  文章分析说,民进党挺扁运动主轴论述的成分是:“台湾新宪法”、“完全建国”、“台湾万岁”、“台湾国万岁”……。在此一论述体系中所使用的“台湾”一词,其实皆是指“台湾国”。唯其如此,也才能够建立“挺台湾国,所以必须挺扁挺贪”的论述。

  民进党的“认同台湾,就是台湾人”其实是一个“假命题”。因为,在台湾极少人不爱“台湾”。但民进党若主张“不认同台独,就是不认同台湾”,即不免发生争议。毕竟,民进党曾有“台湾前途决议文”,陈水扁甚至主张“四不一没有”,并称“正名制宪是自欺欺人”,则如何谓不认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台湾国”、不认同一个已被“台湾前途决议文”否决的“台湾国”,或不认同一个被陈水扁指为“自欺欺人”的“台湾国”,竟是“不爱台湾”,而就必须被剥夺做为“台湾人”的资格?

  文章指出,多年来,民进党最大的骗术与谎言就是:说“台湾”时,其实是在说“台湾国”,蓄意将“台湾”与“台湾国”混淆互替使用。于是,当民进党说“认同台湾”时,其实是以“是否认同台独”来作政治分类;当民进党说“爱台湾”时,亦是以“是否爱台独”来作政治分类。这是“自欺”,更是“欺人”。

  所以,只要将民进党政治语言中的“台湾”加一个“国”字,只要将民进党游行队伍中的“台湾”大字旗加一个“国”字;民进党所说的“没有族群问题,只有认同问题”,就不能自圆其说。

  民进党若主张“认同台湾国,就没有认同问题;爱台湾国,就没有族群问题”;这种“自欺欺人”的论述,却正是认同问题与族群问题的根源,最后就变成了必须认同民进党才算是“台湾人”。

  文章在最后指出,“台湾”不等于“台湾国”,“台湾国”更不等于“台湾”,一字之差,正是“自欺欺人”的巨大运作空间。请仔细听,当民进党说“台湾”时,十之八九,它说的其实不是真正的“台湾”,而是虚拟的“台湾国”。

  编辑: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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