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取缔网吧无异于“头痛医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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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4:23 正义网 |
今年3月14日,山西省方山县县委书记张国彪收到一封出自本县某中学生之手、吁请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求助信,该县城的所有网吧因此被全部关闭。这封求助信直接推动并产生了全国绝无仅有的开通了网络却没有网吧的县城。(10月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方山县委全面关闭网吧的理由是:方山县城7家网吧都被证明是不符合规定的,其中 5家证件不全,另外两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因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予取缔。我们说,网吧业主拒不持照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并无任何过错。而我要质问的是:为何方山县城的网吧全部存在违法经营的现象呢?那位中学生在给县委书记的求助信中揭开了迷底:“那些网吧老板也很有背景,公安局检查时有人通风报信”。在后来取缔网吧的“整治风暴”过程中又发现,工商局某职工亲属开的网吧坚决不愿关闭。由这些内幕可见,之所以方山全城所有网吧都敢长期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而且不怕查更不怕罚,正是因为这些网吧老板们,都有自己所仗恃的“背景”和“靠山”。明确点说就是:网吧违法经营的“堡垒”久攻不下,都是缘于方山县执法管理部门在暗中作祟捣鬼。因而据我看,与其说是方山县城非法经营的网吧业主们在长期跟执法管理部门“捉迷藏”,倒不如说是方山县管理执法部门在长期跟方山县委、县政府“捉迷藏”。 如果方山县的执法管理部门,当初就严格要求业主们依法持照经营,当初就从严惩治网吧非法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则无照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现象就不至于泛滥到现在;如果方山县委政府当初发觉网吧的执法管理工作无效,就及时问责并使出“不管好网吧就撤局长”的铁手腕,也不至于使今天的方山县付出灭绝本地一个文化产业、掐断公众一个现代信息通道的代价。因此我以为,方山县的网吧最终被全面关闭,既是业主们违规经营的应得惩罚,更是执法管理部门懒政枉法的结果,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渎职的结果。 纵然方山县委政府通过全面关闭非法网吧,将有效拯救未成年“网迷”,但这也仍不能撇开对执法管理部门、乃至县委政府的责任追究与拷问。方山县的执法管理部门,长期放纵网吧无照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甚至变相为非法经营业主充当“保护伞”,那么对如此的监管渎职表现,难道就不该受到“撤局长”的处分么?县委政府不能使执法管理部门有效履行职能,而最终被迫采取“因哽废食”的非常手段剥夺公众上网权利,难道又不该检讨么? 方山县委政府全面关闭网吧的做法,貌似措施得力、手段强硬,实则是对下属部门管束无能、工作方式简单的集中暴露。尤其在出现网吧监管长期失控的情况下,县委政府不是从严厉惩处执法管理部门的渎职行为下手,而是以简单方式牺牲公众的权益,这显属“部门害病、公众吃药”的官本位意识。在家庭网络暂未普及的当今,具有现代信息传播功能的网吧,既是公众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之一,也是公众享受文化生活权利的工具之一。因而,目前网吧行业所迫切需要的,乃是在依法严管的前提下积极地发展,而不是发现问题就干脆取缔。 我就在想,假设方山县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假劣商品、执法违法等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且社会吁求治理的呼声也很强烈,是否政府的相关部门就可平安无事、而只去关闭经营业主的大门呢?如果政府对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加以正视并刨根问责,却去让百姓“吃药”,最终只会助长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之风,从而导致无辜百姓“吃哑巴亏”。 作者: 马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