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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治天治地先治“吏”叫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20:00 光明网
刘纯银

  山西孝义市的47个焦炭项目中,竟有33个违反了环保法规。山西省环保局日前向社会公布,决定暂停这个县级市的环保项目审批权。这个带有实质性处罚的决定,直指政府主管部门。对孝义市“开刀”,也迈开了山西这个环境污染“重灾区”在治污方面的新步伐。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从治天、治地到治人、治事,也是山西迫不得已的选择。(9月27日《人民日报》)

  据国家环保总局9月4日公布了2005年度全国“城考”结果,全国43个空气质量劣于三级的城市,山西就占了17个。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山西省已经成为全国污染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为解决山西环境污染问题,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强调,一方面是要加大环保投入和建章立法,另一方面是要把治理污染与职能部门和各级干部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对不重视环保工作、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干部,在提拔任用和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领导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实施问责”。

  近几年来,不少地方政府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都把招商引资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甚至给广大党员干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地方领导还要求广大干群在发展经济上要打破常规,甚至以“不换脑筋就换人”的高压政策干预环境执法。如有的招商引资项目明显存在污染,环境保部门从大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考虑,不同意兴建,但这不符合地方领导要求。也就是说,地方环保部门如果管得太严了,领导和企业就给他们扣上“刁难投资者”的帽子,弄不好就丢了“乌纱帽”,所以一些建设项目在执行“三同时”政策时,只能边上车边买票,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上了车也不买票。还有一些县市有不成文的规定,环保部门到企业检查工作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批准。正如中部某市一位环保局局长所说:我们隶属地方,所以环境执法方面很为难。其实这位环保局长的尴尬在全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难怪,环保界流行一句顺口溜:“站得住的挺不住,挺得住的站不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也多次强调:环境保护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但当前总有不少地方领导在环境保护方面总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究其原因主要是考核指标让地方领导更看重的是“招商引资”,是GDP的增长,甚至不惜牺牲地方的环境。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严重污染企业还被树为经济发展的“功臣”,相反如果环保部门认真执法就成了不受欢迎单位,有的甚至以“行风评议”的名义,将其判定为不合格,导致恪守职责的环保局长处处碰壁。面对一边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一边是上级和群众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环保部门成了“替罪羊”,长期在“夹缝”生活。

  为彻底改变上述不正常现象,彻底扭转经济越发展环境越来越差的客观现实,笔者认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仅要治天、治地,更要治人、治事,尤其要治“吏”,只有不断纠正在环境保护方面“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对在环境保护方面弄虚作假、包庇、怂恿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降级直至撤职和追究法律责任等。别让环境保护“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仅仅是流于口号的笼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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