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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诗人,不要让人有联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00 光明网
陈坚

  一写下这个标题,我额头便开始直冒冷汗,因为我知道,这样一来,文章的打击面太大,得罪的人可能多了。但转而一想,我自己也写过诗,有时也被人戏称过“诗人”,况且我写此文的目的是与同道共勉,并无恶意。我之所以写此文是缘于最近看到两篇文章,想发点感想而已。

  一是前些时在网易上看到《十年间从人们嘴边消失的词汇》一文,有种悲凉感觉。

该文把“诗人”定为上世纪90年代就在逐渐消失的词汇。文章说:“2005年在山东省泰安市举行的第十九届世界诗人大会里,青年诗人的身影几乎完全消失,儘管我们今天常常还会在地产商们的热闹派对上看到诗人有点猥亵的面孔,但这一切彷彿也印证着「中国诗歌已死」的悲观论调。诗歌在经历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流行后,相对小说、散文、评论而言已经严重边缘化。历史上做一个诗人是神圣的、浪漫的,而今天,隔壁有个诗人就变成了个笑话,经过王朔的演绎,“诗人”这个词开始被用来隐讳骂人。”的确,当代诗界很不景气。笔者有位老同学最近出了本诗集。我问他拿了多少稿酬,没想到话音刚落,他便笑:“你真是幽默。这年头哪还有出个人诗集能赚钱的,出版商不漫天要价地收钱就阿弥陀佛了。”这话一点不假。个人诗集自费出版,十个有九个亏,剩下一个赚,只能是仰赖行政命令来摊派销售。难怪连同是卖字为生但却发了大财的韩寒也狂妄地说:“现代诗歌和诗人都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它已经不是诗,但诗人还以为自己在写诗”。

  令人反思的是,与诗歌市场的普遍不景气相映成趣的是,以关心民生、针砭时弊为特色的新闻时事评论,反而成了异常走俏的文本。唐诗三百首收录的是千百年前的旧诗,为何在市场上还一如既往的走俏。像李白、杜甫、陆游,这些都什么人啊?用粗话说,骨头都霉了不知多少回了,写的东西怎么还有人看?不但在当时脍炙人口,而且在作者死后,仍传颂不绝。

  看来,不是因为古代人的鉴赏能力比现代人高,而是因为李白、杜甫这些人,都是古代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那些千古绝唱,都是关心公共话题,抒发公共情怀的典范,即便写个人的情感体验,也无不在影射共性、求得共鸣。不像现在的诗人(包括笔者),要不就是无病呻呤,要不就是不知所云。这大概就是诗人逐渐从人们嘴边消失的原因。

  二是《恶搞赵丽华》一文,最近国家级诗人赵丽华前几年的一些“诗歌”作品被“好事者”放到了网上,引发了表示讥讽和轻蔑的模仿热潮,这种模仿居然形成了一个名曰“梨花体”的“诗歌流派”。这位曾担任过“鲁迅文学奖”诗歌奖评委、得过一些奖的“著名女诗人”在网上可谓一夜成名,被戏称为“诗坛芙蓉姐姐”。网上登载了她的一些“梨花体”“经典”诗歌,略举一首如《我爱你的寂寞如同你爱我的孤独》:“赵又霖和刘又源/一个是我侄子/七岁半/一个是我外甥/五岁/现在他们两个出去玩了”赵丽华将自己的诗歌解释成“口语写作”,属某种风格。很多著名诗人和评论家说这不是什么搞笑,而是所谓的“废话派”。也就是说,在诗人们看来,这样的作品还是诗。还说“要看到新诗不同于古诗的独特魅力与风格,不要用旧的眼光和思维看新问题,赵丽华的诗有着由心的深处自然而然地萌发出的诗意,这种诗意是不能模仿的。”并斥责模仿者是“恶搞”。

  赵丽华的“废话诗”到底是不是诗,是不是评论者所吹捧的那样好呢?笔者认为,是否是诗不能少数人说了算。虽然白话可以入诗,但条件是要有绝大多数人能产生共鸣的艺术感染力在其中。诗歌口语化不能等同于赤裸裸的日常用语,是被提炼后进入文学创作的语言。像赵丽华的这种“口语写作”无疑会把诗与非诗的界限搞模糊。难怪有人总结出《梨花体万能写作技巧》是:“随便找来一篇文章,随便抽取其中一句话,拆开来,分成几行,就成了梨花诗。而一个有口吃的人,他的话就是一首绝妙的梨花诗。”至于说到“恶搞”的问题,应该说是赵丽华在“恶搞”国人和诗歌。她以自己的“诗歌”作品告诉国人:原来一个“国家级诗人”可以和一个说话结巴或只会打回车健的人处于同一档次,这不是“恶搞”是什么?也就是说,是具有“国家级诗人”身份的赵丽华及背后的话语权力对诗歌和国人的“恶搞”在先,才遭致大众的“反恶搞”。

  任何时代,公众对某一社会群体都怀有特定的人格期待。诗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集体缺乏关注,是公众对诗歌这类文本失望的根本原因。有人认为:“中国诗坛的现状是,诗歌杂志很多,发行量很少,诗人很多,好诗很少,疯子很多,正常人很少。”虽然有点刻薄,但横观当今诗坛,关于诗歌内容、形式、题材等鸡毛蒜皮的争论一直没停,关于诗歌为谁而写?写什么的问题很少讨论却是个事实。诗歌的困境,从本质上来讲,是文化市场对诗人的报复。中国诗人们今天的群体失落,又让多少其它职业群体看到了教训呢?

  “诗人“和“小姐”以往都是一种令人羡慕的称呼,里面蕴含着尊贵气味。改革开放之初,“小姐”这一称呼曾风靡一时,人们把凡有点姿色的女人,无论年令大小一律呼为“小姐”,被称呼者也无论年令大小都欣然接受,并且油然产生尊贵感,似乎因此便都成了“大家闺秀”。可惜好景不长,由于“小姐”们中有少数人不知自爱,偷偷摸摸干起“特殊行业”,竟然活生生地把个尊贵的称呼给糟塌了。现实称呼“小姐”容易使人误会是在骂人,但愿王朔的话不被国人认可,人们提到诗人,不要联想到“疯子”和“小姐”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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