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不要发票手机死机赔上大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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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2:42 新闻晚报 |
□记者范献丰 晚报讯 国庆长假,又适逢中秋,出门消费的市民众多,不少商家也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优惠活动。但一些商家的优惠却需消费者以不拿发票为前提。近日,读者周先生致电本报倾诉自己为图便宜不拿发票,因小失大的经历。 日前,市民周先生购买了一只价值2500元的手机,当时为了80元优惠,没拿发票,且商家表示只要用保修卡即可到柜台保修。哪知才用几天,手机频频死机,周先生到柜台维 修,却发现这柜台竟已从商场撤柜,只得找到手机厂家,却被告知必须持发票方可保修,无奈周先生只得花400多元自行维修。记者走访本市部分电脑配件市场,不少柜台正在进行“国庆特惠”、“金秋特卖”等活动。记者在徐家汇一家专卖电脑硬盘等产品的柜台内发现,一块120G的移动硬盘,开价1200元左右,销售员告诉记者,目前正在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可以便宜100元,但不开发票。当记者询问售后服务及维修是否有保障时,销售员拍胸脯保证,只要拿着柜台开具的维修卡,就可2年包换,5年保修,而所谓的“维修卡”竟然是该柜台销售人员手写的一张字条。 一些消费者认为,拿了发票没什么用,不如打折、拿赠品划算。但另一些消费者则表示,发票是维修及售后服务最有力的保障,拿发票也能防止商家逃税。 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表示,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如果用来换取礼品或打折让利,很可能因小失大。 据悉,我国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家不开发票,有避税的嫌疑。有关人士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发票意识”和维权意识,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若发现商家不开发票,应及时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