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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座挨耳光带给我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0:39 四川新闻网

  10月9日《新京报》转引《现代快报》报道:一名20多岁大学生在公交车上两次提出给身边一位70岁老人让座,后者以身体硬朗谢绝。大学生众目睽睽之下感觉有些下不了台,就随口来了句:“你剽我呀(江苏南京一带方言,即‘你耍我’的意思)!”结果被老人扇了一耳光——以为大学生污蔑自己清白,即“我活了70岁,一辈子清清白白,还从来没有人说我嫖过呢!”

  大学生感觉冤枉,双方起争执,最后到医院检查,老人掏二百元了事——但是拒绝道歉。

  这件事带给我的思考是:我们习以为常的某些观念,诸如“主动给老年人让座”的认识,已经到了从长计议时刻。

  我经常乘坐公交车,如果有座时,看见上岁数的或抱孩子的,不用售票员吩咐,也会主动让座。但我对于那些不主动让座的人也表示理解,绝不会以对方素质差、修养低藐视之。我看不惯的是那些坐在老弱病残幼专座上身强体壮的乘客同志们。也看不惯对此视若无睹的售票员。

  我设想:如果我是老人,上车后即便别人给我让座,我也婉拒,我要径直走到占据老年人专座的年轻力壮的乘客同志跟前,要求对方起身,即便与对方发生争执以至肢体接触也乐此不疲。因为这是我的权利,对自身权利被侵占,就要主动夺回。反之,如果我是一名售票员,看见上岁数的或抱孩子的上得车来,我第一行动就是要求占据老年人专座的年轻力壮的乘客同志起身让座,即便与对方发生争执以至肢体接触也乐此不疲。因为这是我的职责,任何外力欲使我放弃职责,我都不接受。

  这不是犟,不是死性,不是缺心眼,而是我对“为什么文明礼貌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结果却是不文明不礼貌现象年年见月月见天天见”所作的严肃思考。我认为文明礼貌现象遍地出现的关键不是“从来如此”地树立典型、宣传观念,而是要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就此去争取、实现。

  回到本文主题——为什么要从长计议“主动给老年人让座”类似观念。

  我认为当下我们中国人普遍缺乏的观念是表达自我和保护自己。拿乘坐公交车来说,如果你有特殊情况(不管自己是否符合年老体弱规定)都可以主动向有座的乘客提出“申请”——帮忙让个座。我亲见一位膀大腰圆的妇女带着女儿(十二三岁)上车,以女儿刚从医院打过点滴为由要求一个小伙子帮忙让座,而后者很爽快就答应了。这就像《大话西游》里唐僧表达的理念一样——你想要啊?你要是想要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

  我最受不了的是传统观念中的“含蓄”“暗示”,比如,想要别人让座不吱声,而是站在目标对象跟前表演咳嗽。

  接下来说“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含两层意思:自我克制和不多事。拿文章开篇所提事例中的让座大学生来说,在两次让座给老人,对方都谢绝的情况下,就不必要坚持了,更不能为了面子说多余的话。——不要强调老人的过激反应换了任何人都始料不及,随着城市化的急速推进,类似这样始料不及的事情只会有增无减,不克制自己,不纠正头脑中的想当然观念,最终受伤的只会是自己。比如,据说在纽约,看见行动不便的老人过马路时,同行者在对方没主动提出让自己帮忙时,都会视若无睹,绝不多事。在同行者看来,对方没要求帮忙,自己主动走上前去,万一对方怀疑自己要实施抢劫突然大喊“救命”,那可如何是好?或者打算搀扶对方时,对方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下,那更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这不是我们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大步迈进,每个人都有机会同越来越多陌生人接触所不能回避的问题。要适应城市生存现实,就不得不反省以往“助人为乐”的想当然观念,学会表达自我,学会保护自己——自我克制、不多事。

  [作者:武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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