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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投两保 出事无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1:14 南方新闻网

  一车投两保出事无人管

  两保险公司被判按保费比例支付保险理赔款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一货运公司“一车两保”,其牵引车和挂车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交通事故发生后两保险公司均推诿责任。货运公司一气之下将两保险公司诉至法庭

,罗湖法院一审判决两保险公司按三七开的比例共担责任。

  2004年7月,货运公司就一台牵引车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一年的保险合同,包括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去年4月,货运公司又就一台挂车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一年。去年6月,货运公司投保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要为此支付人民币1万余元。货运公司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均遭拒。货运公司将两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支付其保险理赔款。罗湖法院判令两保险公司各担七成和三成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生保险事故时两车为一体,不能人为地区分是车辆“哪一部分”发生的事故,故两保险公司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责任的划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基于该责任的直接依据是被保险人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可以酌定依此保费比例赔偿。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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