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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外企抵制工会以撤资要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5:28 四川新闻网

  凤凰淑女

  腾讯新闻2006年10月13日登:据新华社北京电,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9月,全国30个城市中的62家沃尔玛分店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全总将以沃尔玛组建工会为契机,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为着力点,推进在华外资企业组建工会。

  据了解,还有很多家在中国开办的外资企业抵制在本企业建立工会。全国总工会表示将对这些企业建立排查和跟踪督查,特别是对曾被点名的长期拒不建会的富士康、柯达、戴尔等一批跨国公司进行跟踪督察,推进外资企业组建工会。

  这则消息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外资企业对建立工会往往有抵触情绪,搬出一堆理由拒绝,如“建立工会组织不符国际惯例”等等。某些外企甚至以“建工会就撤资”为条件要挟地方政府。

  首先我们为“全总”的工作而高兴。

  对在华外资公司建立工会的工作其实已经推动实行很久,但外资企业一直抵制建立工会,这给地方政府的管理和保障中国在外资企业工作的职工利益设置了障碍。但外资企业的抵触情绪一直很大,就是不成立工会,我在管理外资企业的时候就是这样,看他们拖了一年又一年,这是没有道理的。

  外资企业虽然是招商引进的外国资金建立的企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商管理法规、和《外资企业管理法》、《合资企业管理法》,你在中国设立、注册和批准的企业,不管是外资独资、合资形式,你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和中国法人,必须执行中国的法律,这是没商量的。其次,根据国际间对等原则,我在你的国家遵守你的法律,你在我的国家就必须遵守我的法律。没有什么超国民待遇。

  但是居然看到还有外国企业因为政府和全总“要求在任何企业建立工会”就以撤资而要挟地方政府,真是奇怪的说法!多么傲慢,多么无理,我甚至感到这些外资企业完全忘记了这是中国的领土,需要遵守中国的一切法律。大概外资企业在中国习惯了超国民待遇、得到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收待遇太多、从来就不实行跟中国国企一样的制度而我行我素成习惯。太自由了!

  如此态度,让地方各级政府该反思,人和企业的习惯都是环境产生的,在一个好的环境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在一个混乱惯了的地方,就养成不守法的习惯,一个外国人在外国不敢横穿马路,不敢随便违反制度,在中国就可以!在过去几年里为了招商引资,我们是不是把这些外资企业惯坏了!特别是过去中国法律不健全,地方政府管理跟不上,也有地方无原则地迁就外资企业,养成了他们不听中国政府的招呼,甚至可以要挟政府,这些外资企业眼睛里还有中国的政府吗?

  要求建立工会是合理合法的事情,是政府主动管理企业和维护职工利益的好事情,是完全正确的。再次支持全总和地方各级工会,坚决推动在外资企业建立工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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