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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法律替咱屁股出口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6:50 四川新闻网

  两位法学教师叫板铁道部:站票为啥卖座票的价?事情是这样的,今年暑期,乘火车从济南站到上海,使“站立不安”近14个小时的上海政法学院教师李绍章与他的同事张进德决定,起诉站票与座票一个价“这个铁路客运合同的不公平条款”,“以实际行动来戳一戳这些司空见惯的让人麻木的不合理与不公平”。8月30日,他们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目前未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关于不立案的书面裁定。(10月10日《法制日报》)

  用法律来戳一戳这些司空见惯的让人麻木的不合理与不公平,为咱们的屁股出出气,此举甚好!虽然,此前江西有一位名叫丁昌祥的旅客以“列车上有座车票与无座车票的价钱相同是不合理的,站票理应比座票价低”为由起诉北京铁路局,最终以败诉告终,法院给出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因为丁昌祥是出于自愿购买无座票,二是因为车票定价是铁道部制定,北京铁路局只是执行铁道部定价。这是一次失败的“叫板”。

  但此次情况不同了,一方面两位法学教师径直叫板铁道部,而不是可以推卸责任的铁路局;另一方面,叫板者是学习法律、研究法律的,深知“叫板”这过程中错综复杂的法律、程序关系,并能很好地吸取上一次丁昌祥败诉的教训。更重要的是,从法的角度看,旅客作为消费者,支付了与“座票”相同的票价,却没有享受到铁路部门提供的相应的运输服务,铁路部门就违背了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导致合同显失公平。铁道部此前的定价行为,就违背了价格法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就应该承担合同显失公平的民事责任。

  另外,车票价款属于格式条款。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铁路局和铁道部并没有遵循公平原则定价。因为从铁道部公布的现行价目表来看,对软卧、硬卧、软座、硬座等不同的服务品种作出了有差别的定价,但对有座与无座的不同服务品种却作出了无差别的定价。铁道部这种对有座票与无座票不作合理区分的行为,属于显失公平行为。这在法律上,更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两位法学教师就“站票为啥卖座票的价”叫板铁道部,此举更大的看点可能还在于象征意义。一方面,因区区一张火车票的价格而跟铁道部叫板,这在我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具有不可小视的新意,它告诉人们,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有了委屈你就喊”,进而维护自身应得的合法利益,这比那些无视法律用极端方法解决问题的方式更符合法治社会诉求。另一方面,两位法学教师叫板铁道部,标志着人们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更进一步的理解,人们为了自身的合法利益,内心的和谐,可以状告任何部门了,铁道部这个铁板钉钉的“老大”也别想逃过法眼!

  作者:林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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