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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学习贯彻关于监督法的重要讲话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7:09 人民网

  人民网10月13日讯10月11日上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学习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同志在监督法学习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洛桑、管雷、高永红、桑杰,秘书长刘春耀,各位副秘书长,各专委、办公厅、各工委的负责同志以及机关有关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主持学习会,并就常委会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与会同志紧密结合人大监督工作踊跃发言,畅谈进一步学习监督法的体会和感受。大家一致认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盛华仁副委员长和王万宾副秘书长的讲话将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有助于我们切实贯彻好、执行好监督法。大家表示要继续深入学习监督法,认真学习全国人大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贯彻监督法的具体实施办法,扎实做好我省实施监督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姚湘成副主任指出,监督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以宪法为依据,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要求,认真总结了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监督法的出台,有利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监督法的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这次监督法出台后,对监督工作的内容、对象、重点、途径等都作了进一步明确,我们要牢牢把握监督的“三个重点”,在监督机制上切实做到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在监督目的上真正达到“三个确保”,通过实施监督法,切实提高我省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姚湘成副主任强调,学习贯彻监督法是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在学习贯彻监督法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在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要组织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监督法和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盛华仁副委员长和王万宾副秘书长的重要讲话,把学习监督法与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并对学习贯彻监督法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监督法上来。二是各专委、办公厅和各工委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抓紧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的计划和安排,把第四季度的各项工作安排好,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办好监督法学习班。除常委会机关自身抓好学习外,要着手举办州、地、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同志监督法培训班,待州一级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重点抓好新任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四是从明年元月份起,要原原本本执行监督法,同时要抓紧梳理原有的法规和规章,在给省委汇报的同时,尽快起草我省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报告,省委批转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抓好贯彻执行。总之,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通过贯彻实施监督法,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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