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烫伤获赔两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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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0:3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董正)昨天一大早,掉进幼儿园开水锅被烫至伤残的小钟锐由父母领着,出现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大门口。上午9点,法院当庭宣判,园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支付钟锐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及残疾赔偿金等一系列相关费用,共计25000余元。诉讼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对于这个结果,钟锐的父母明显情绪激动,表示不能接受,想要继续上诉。 6月22日,本报曾以《三岁女童掉进幼儿园开水锅》为题,对钟锐掉进幼儿园开水锅 被烫成十级伤残一事进行了报道。文中提到,由于园方已不再继续支付治疗费用,小钟锐后续治疗困难重重,而后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帮助小钟锐状告幼儿园索赔,丰台区人民法院5月1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6月23日和9月6日,本报又先后以《烫伤人幼儿园属非法办学》、《烫伤女童索赔6万元》为题,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昨天,小钟锐一家再次来到丰台法院(见下图),早早守在法庭外面,等待最终判决。尽管父母神色焦虑,小姑娘却始终开心地跑来跑去,调皮地冲记者扮鬼脸。记者注意到,她时不时隔着厚厚的衣服,拍打屁股以及大腿,“伤疤一痒她就这样做。”小钟锐的妈妈心疼地表示,孩子每天下午还会哭闹,因为那时伤口才会发作得厉害,并告诉记者,孩子目前仍在一家私人诊所接受简易治疗。 园方负责人李素兰仍未到场,法官当庭判决,园方赔付钟锐各项费用25000余元,钟锐的父母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几次上前追问法官,表示不服判决,还要继续上诉。 董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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