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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审批使巨额公积金贷款被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1:1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徐盈雁 通讯员许婷 李小萌) 今天上午9时,北京市东城区宣传部、纪委、政法委、国资委、法制办、保密局等40余个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京城部分媒体记者,近百人齐聚东城区法院大法庭。京城涉嫌公积金渎职犯罪第一案在此开庭审理。东城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案作为治理商业贿赂警示教育案。

  东城区检察院指控,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外企营业厅个贷员梁山

,于2004年4月至12月间,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刘某等人提交的37份购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符合资格的条件下,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某等人诈骗公积金贷款共计1376.2万元,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人民币940.3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被告人梁山收受刘某等人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梁山明知申请不符合规定,仍擅自审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滥用职权罪。同时,梁山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梁山表示认罪,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徐盈雁 许婷 李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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