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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六年要异校交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2:51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13日讯(记者邢婷)记者近日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原则上都要进行异校相互交流。

  交流范围即各县(市)区范围内同类型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比例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0%。

  据济南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交流教师为2649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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