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院“活查封” “老赖”很佩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2:51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13日讯(记者殷宝龙通讯员刘新玉)山东某建筑公司欠款85万元,却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于是,天桥区法院采取“活查封”的方式控制了公司一台价值70万元的挖掘机。法院规定挖掘机“只能使用,不能变卖、转让”,公司认为法院的这一执行手段有人情味,于是当场过付10万元,并就剩余欠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5年前,山东某建筑公司与济南某钢模板厂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但建筑公司一直拖

欠租赁款;至2004年,共拖欠租金85万元。后来,天桥区法院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分期偿还欠款。

  但在此次调解之后,建筑公司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继续长时间拖欠租金,结果钢模板厂的日常生产渐渐陷入困境,企业濒临倒闭。2005年底,钢模板厂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在执行期间,建筑公司又一次承诺主动还款,并又与钢模板厂达成执行协议,但事后再一次出尔反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至此,为敦促建筑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又不影响其正常生产,天桥区法院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活查封”的办法,对其一台价值70多万元的挖掘机依法查封,同时规定“只能使用,不能变卖、转让”。

  对于法院的这一做法,建筑公司表示,“法院执行手段强硬归强硬,但很有人情味”。近日,这家建筑公司把最后一笔欠款交到法院,那台价值70万元的挖掘机也被法院解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