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帮教父”获刑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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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2:5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本报讯47岁的陈毅锋可能将要在监狱里呆到67岁。备受关注的“冠丰华”涉黑案昨日终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八罪并罚判处陈毅锋总刑期39年,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 同案判决的还有陈毅锋的妻子朱业玲,团伙首脑梁耀榕,二人分别获刑16年和18年。陈、朱、梁均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另外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年半至12年不等有 期徒刑。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之妻)、梁耀榕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3人为首脑,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依托的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该集团还以招募保安人员名义组织打手,对其成员集中住宿、统一训练,配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器械,在深圳市罗湖区及宝安区长期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也正因为如此,陈毅锋被称为深圳“黑社会教父”。 经查,自1993年起,陈毅锋等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非法占据深圳罗湖区深南辅路红线用地4500平方米,搭建违法建筑用于非法商用租赁牟利,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商铺约450间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此后11年间,陈毅锋等人通过种种手段非法牟利1.6亿元。 (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