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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令约束驾证考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3:45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市交警总队公布了车管所新近出台的五条“严禁”措施。据悉,驾考考官一旦触碰“高压线”,将面临被辞退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的处罚。

  五条“严禁”措施分别是: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

案或者计算机信息;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记者 涂静)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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