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劳动保障干部上街宣讲工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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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7:35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周卫国 实习生 黄松 通讯员 谢兴无)工资应多长时间支付一次?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面对劳动者的种种困扰,日前,全省劳动保障系统5000名干部,走上街头,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工资维权。 据介绍,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拖欠工资需付25%的赔偿金。遇到法定 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侵权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另悉,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劳动者在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等召开的会议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