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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百车被烧 责任该谁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罗其)一场大火后,车棚内100多辆电动车和自行车毁于一旦。转眼此事快过3个月,火灾中的责任究竟该谁来承担呢?

  居民们:居委会应该负责

  昨(13)日上午10点,在营康西路16号居民院里,记者看到车棚的木制大门已被烧

去了大半,两扇门上赫然留下了共3个大小不一的窟窿。“你看嘛,这就是我的车,都成这样了!”指着电动车残骸,胡女士连声惋惜。

  胡女士说:“既然我们交了停车费,居委会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持此意见的并不止胡一人。

  居委会:责任属于电力局

  然而,居委会的解释是,火灾既因电压太弱引起,责任应该属于电力局。“我们虽然收了停车费,但消防部门已对事故原因作出认定,既然是因电压太低而引起,责任怎么会在居委会呢?”金牛区化成社区居委会一名自称是居委会负责人的男子这样说。记者看到,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作了以下认定:火灾原因系该院落配电线路输入电压不稳,造成停车房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产生故障,起火成灾。认定书中对火灾损失情况的描述为87283.9元。

  电力局:调查后认定责任

  无奈之下,居民又来到青羊区供电局。青羊区供电局办公室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张鲁安称,“如果问题出在是我们的产权上,我们会全权负责,如果是出在用户的产权上,按照相关规定,肯定应当由用户负责。”

  在青羊区供电局给消防的有关事故原因认定的回函中认为,当日事故报修和抢修记录中并未发现火灾地点有电压不稳定的情况出现,因此对于消防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认定,电力局持有异议。张称,在实地调查后将对此事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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