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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示拟派驻地方“环境监察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8:04 潇湘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据国家环保总局消息,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开选拔副司局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总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拔任用15人担任副司局级领导干部,并将有关人员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至19日。

  今年7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消息,全面启动组建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并公开选拔15名副司级领导干部。这15个岗位分别是: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

1名;华东督查中心、华南督查中心、西北督查中心、西南督查中心、东北督查中心副主任各2名;上海监督站、广东监督站、四川监督站、北方监督站副主任各1名。

  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包括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5大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上海、广东、四川、北方、东北、西北等6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均为环保总局派出的司局级建制的执法监督机构。5大督查中心分别设置在南京、广州、西安、成都、沈阳。华南督查中心监管区域包括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广东监督站的监管范围包括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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