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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采购员偷“吃”烟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9:1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本报记者姜晶晶通讯员张会

  【金陵晚报报道】一边是超市,一边是烟草公司,“老采购”程伟在其中玩起了“空手道”。在担任南京某超市烟草制品采购员期间,先后从公司和烟草公司交易往来中截留南京牌卷烟23次(其中南京佳品950条,南京精品7250条,南京特醇6800条),共计价值200多万元。本该是专营、专卖的烟草私自加价销售套现,程伟再用现金到单位为自己截留的烟

草充账,一来二往之中,轻轻松松赚鼓了腰包,同时也触犯了一项较为少见的罪名——非法经营罪。

  老采购动起歪脑筋

  今年45岁的程伟是南京某超市有限公司采购部业务员,在同事的眼里,程伟是一个业务能力过硬的“老采购”。因为表现出色,领导对程伟十分信任,于是便将超市采购中比较重要的烟草和滋补品、饮料的采购工作分配给了他。

  掌握着整个公司系统的烟草采购大权,程伟自然成为朋友和同事眼中的“香饽饽”,“老程,我弟弟结婚帮我带几箱香烟吧”、“程伟,我亲戚开店,帮忙搞点香烟卖卖”……刚开始,程伟还能以“不能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拒绝朋友和同事的要求。

  上门求帮助的人络绎不绝,程伟似乎也看到了发财的门道,动起了自己的心思。

  每条香烟加价不等

  2004年1月的一天,盘算好的程伟开始动手。从烟草公司提货回来,程伟事先将一部分香烟偷藏起来,然后按照惯例到会计部门交纳发票,会计点算后发现,开出去的支票和程伟从烟草公司带回来的发票数额不符,便询问程伟。程伟神情自若地表示,烟草公司该型号烟草数量不够,他会退一部分现金,好让会计把账做平。这样,账面上公司并没有损失,而暗地里,等于是程伟偷“吃”了公司的进货计划。经调查,从2004年到2005年3月间,先后在提货时单独开票从中截留南京牌卷烟23次,其个人获利5万多元。

  每次销售,按照和交易人关系熟悉程度,程伟每条香烟加价不等,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都有。可笑的是,在程伟的影响下,他的同事也加入倒卖行列中,雁过拔毛。2004年年初,老同事洪辛找到了程伟,称自己有一朋友许老板在南京开了个批发部,想买30箱左右。洪辛从程伟手中拿的香烟的价格是红南京102元一条,黄南京的价格是185元一条。而洪辛卖给许老板的价格则是南京特醇103-104元,黄南京187-189元一条。

  采购环节存在漏洞

  在审理中,栖霞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作为掌握金额较大的货物交易往来的采购员,超市缺乏相应的监督机构和第三人对采购业务员的行为进行监督。采购中,采购员根据公司核准的香烟清单拿转账支票,然后到烟草公司配送中心付款,开增值税票,之后凭发票提货联在配送中心自己提货,这期间没有监督机制。而在公司内部,会计在发现发票数额不符后,仅凭犯罪嫌疑人几句话就能轻松解决。

  2006年6月,在接到超市举报后,公安机关调查证实,香烟是国家规定的专控产品,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能销售,程伟截留公司的香烟,加价后无证销售给他人,用于个人谋利。日前,栖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程伟批捕。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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