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严管假赠房产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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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9:31 金羊网-新快报 |
据新华社电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将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方面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无偿赠与行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