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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昨审公积金渎职第一案 个贷员擅自审批致使被诈骗公积金贷款130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00 上海青年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干部梁山,明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37份材料不符合条件,但他依然给予办理,他每办一笔都收取3000元的报酬。而他所谓的朋友则根本是在设圈套诈骗公积金。梁山的“帮忙”直接导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损失940多万元。昨天,梁山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据悉,此案为京城涉公积金渎职犯罪第一案。

  《京华时报》供稿

  明知不符条件仍办理贷款

  根据梁山交代,他在工作中结识了做公积金代办员的刘凡。梁山说,2003年底,刘凡找到他,提出想做一笔“大单”。

  梁山明白,所谓“大单”就是对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人做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大单”属于违规操作。梁山说,刘凡答应做一笔给他提3000元。

  按照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必须已连续6个月或累计12个月,且目前正在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且审核时,需要对贷款人进行面审和面签。但有了梁山的“帮忙”,一切就不按照规定来执行了。

  2004年四五月间,一家中介公司的孙某在刘凡的授意下,带着37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去找梁山办理。梁山明知这37人不符合条件,他也没有见到这些人,但他冒用5家公司的名义,伪造了37人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的材料。

  检察机关指控,梁山此举导致刘凡等人诈骗公积金贷款共计1376.2万元,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成人民币940.3万元的特大经济损失。梁山还收受刘凡等人的好处费8万余元。

  被告称帮朋友忙掉入圈套

  法庭上,梁山说得最多的就是“大家关系都不错”。梁山在法庭上说很多人曾找他要做“大单”,都被他拒绝了,他之所以答应刘凡,是因为“朋友的情义”。而根据调查,与梁山“关系不错”的刘凡等三人,事先就设好了“局”,准备诈骗公积金。

  刘凡等三人在2003年就凑在一起开始商量诈骗的事了。三人团伙中,刘凡负责公关贷款审批员,李岩负责找开发商,还有个叫唐剑波的人负责找购房贷款人的资料。负责“公关”的刘凡想到了梁山,因为梁山“可以把账户弄出是连续6个月缴存”。

  后来在接受审讯时,梁山说他以为交上来的37人都是真正的购房人,因为他们都有购房合同,而“只有买房人才有这些材料”。

  事实是,刘凡等三人用这37人的名义在通州的两个住宅小区内对37套住房交纳了首付款,签了购房合同。然后,为了截流贷款,他们伪造了开发商授权委托书,将收款账户户主由开发商改为自己开设的公司账户,这样,银行就把贷款直接打到了三个骗子的手中。

  被告人梁山表示认罪。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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