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颁规确保生鲜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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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03 法制日报 |
本报银川10月13日电 记者周崇华 生鲜食品种植、养殖基地不按照规定记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以及防疫、检疫等情况,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宁夏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刚刚批准实施的《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该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生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其他生产场所排放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气、重金属、放射性废水等。对生鲜食品包装不符合卫生标准、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采购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生鲜食品等,分别规定了处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