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公司擅用优秀教师陆永康形象做墓地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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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1:00 贵州都市报 |
有关部门将为陆永康讨公道 金黔在线讯10月13日,记者从三都自治县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县委、县政府对优秀教师陆永康遭遇侵权一事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同时表态“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为陆永康老师讨回公道”。 原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楷模、被誉为“贵州山区的保尔·柯察金”的陆永康在没有任何授意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被云南昆明金宝山艺术园林有限公司私自利用其形象为一墓地做广告,并于9月6日在当地《都市时报》24版刊登。广告上介绍了该公司主要从事墓地经营,他们让陆永康“代言”的是该公司推出的“教师园”。广告中使用了陆永康在讲台上授课的形象并对他作了介绍。 该广告刊登后,舆论界一片哗然,众多媒体大为反感,纷纷表示谴责,并愿意为陆老师讨回公道。陆永康老师知道此广告后,极为愤怒,表示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还他一个清白。消息传到三都自治县后,更是引起了人们的极度愤慨,县教育局白明彦副局长说:“作为‘2005感动中国’的候选人物,陆永康竟被商家利用在广告上,而且还是墓地广告上作‘代言’,这是对优秀教师的侮辱和对师德的玷污。”都匀市民蒙女士认为:“陆老师是我们黔南、乃至贵州的一笔精神财富,他鼓舞着我们的人生斗志。他代表的已经不是他个人了,我们愿意为他的维权付出努力。” 10月13日,记者从三都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三都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当天已签署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处理,无论花多大代价,也要为陆永康讨回公道,还优秀教师一个清白。贵州桥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表示,将免费为陆老师提供法律帮助。 (本报记者杨杰)01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