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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小区未按规定配套公交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1:3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黄雪清 通讯员 穗仁宣)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立法效果进行调研。记者获悉,广州目前99%的小区没有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公交车站场

  市交委:建设费 纳入总概算执行难

  《条例》有关条文规定,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同时规划、建设公共汽车或者电车站场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其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但这一条款在实际中却是执行难。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说,全市99%小区公交配套设施不落实,发展商卖楼时候请公交车进来,卖完楼就撵走。市交委代表在分析原因时认为,主要原因是不少小区的开发商不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站场的验收缺乏把关,产权更没有归属政府部门统一接管,该代表建议:“在原有条例上添加条款,如果小区没有按照规划建设公交站场,可联合房管部门不予发放房产证”。

  市规划局:资金由开发商支付有抵触

  市规划局的代表说,目前,开发商对规划中的公交站场建设不合作,主要是《条例》中规定建设的资金必须由开发商支付,而公交站场建设完毕又要政府无偿使用。而土地的产权也属于开发商,所以开发商经常产生抵触情绪。取而代之的做法是在规划上预留公交站用地,然后由政府投资建设,或者由开发商建设完毕后,政府再以建设土地市场价代征,变无偿为有偿。

  有关部门负责人则提出来两个解决办法:一是采取金沙洲模式。把广州市看作一个大型的示范小区,要求在小区内完善各项配套,就需要由政府统筹建设,由政府出资,资费可以从财政税收、开发商的市政配套费等费用中拿出,然后移交交委部门管理。二是可以由政府给一定的优惠政策,规定开发商同步投入使用,配套解决,但需要明确首末站产权。

  交警部门:停靠线不超12条难实施

  在昨日的检查中,广州市交警部门提出,《条例》中规定在同一中途车站停靠的线路不得超过12条的标准难以实施。市交委负责人解释说,同一中途车站停靠的线路不得超过12条的标准难以实施,是因为受路况条件的限制,很多路由于交通管制,需要封闭中间道路,导致车流汇集。

  所以,可以考虑在站点相邻约100米处设置1~2个甚至更多个分站,以缓解交通堵塞点。但有这样条件的路段毕竟不多,比如体育中心站,虽然已经有两个中途站,但仍然超过12个的限制,如果再分出一个分站,已经很难在中山大道上找到适合的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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